关于佛山市瓶装液化石油气末端配送专用电动三轮车采购项目的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佛山市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企业委托,佛山市燃气行业协会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就 佛山市瓶装液化石油气末端配送专用电动三轮车(以下简称:配送车)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采购信息公告如下,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1 项目名称:佛山市瓶装液化石油气末端配送专用电动三轮车采购项目
1.2 计划采购量:700台(详见下表)
采购区域 |
计划采购配送车数量 |
禅城区 |
160台 |
南海 |
200台 |
顺德区 |
200台 |
高明区 |
60台 |
三水区 |
80台 |
总计划采购量 |
700台 |
全市五区20家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 |
1.3最高投标限价:单价每台5900.00元人民币(含货物主料费、辅料费、制作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税金、备品备件、配件、验收、辅助工作及售后服务等其他所有相关费用),总价为413.00万元人民币;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1.4 项目内容:佛山市瓶装液化石油气末端配送专用电动三轮车。具体内容见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
1.5 中标人数量:本次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根据综合得分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排名第一、第二、第三为入围供应商,当合格投标人少于等于4家时,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第二的确定为入围供应商。
1.6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以下要求:
1.6.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6.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6.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6.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6 投标人所提供货物须获得国家3C认证;
1.6.7 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网址http://www.miit-eidc.org.cn/)《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货物》目录中查询到的公示货物;
16.8 在佛山市当地设有售后服务网点;
16.9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和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7.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8月22日上午9时~下午5时(节假日除外) ;
1.7.2 获取采购文件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世博金融中心写字楼1902单元 ;
1.7.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凭以下证明材料获取采购文件,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如法定代表本人参加不需提供)
3)法人或及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本人参加不需提供);
1.7.4 采购文件售价:无需费用。
1.8 提交响应文件方式
1.8.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25日上午9时30分
1.8.2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世博金融中心写字楼1902单元;
1.8.3 开标时间:2022年8月25日上午9时30分
1.8.4 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世博金融中心写字楼1902单元。
1.9 联系方式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采购文件。
项目联系人:莫智英
联系电话:13336435731
电子邮箱:fsgasassn@163.com
佛山市燃气行业协会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