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燃气行业协会成立于2011年1月,是经佛山市民政局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现为佛山市4A级社会组织团体,是粤港澳燃气产教联盟成员单位、广东省燃气协会理事单位。
近年来,协会会员单位数量不断增长,涵盖了燃气经营、燃气工程建设、安全咨询、气瓶检验、燃气器具生产销售及安装维修等类型企业,并成立了安全委员会、瓶装气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及加氢站委员会。协会目前已发布了《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规范》(T/FSGCA 1-2020)及《城镇燃气工商业用户可燃气体报警装置选型、安装、使用指南》(T/FCGCA 2-2022)团体标准。同时作为广东省燃气协会液化石油气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广东省燃气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委员单位,还参与完成了广东省燃气协会团体标准《城镇燃气信息化数据采集》(T/GDRX1005-2024)及《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企业运营评价》(T/GDRX4002-2024)的编写。
随着城镇燃气行业的蓬勃发展,协会业务在不断扩大,在佛山市民政局、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开展行业调研、燃气安全检查、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安全事故技术调查处理及违法违规信息收集等工作,充分展现了协会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协会还积极响应市民政部门号召,组织会员单位参与助力东西部协作工作,努力践行社会责任,弘扬岭南大爱精神。
协会目前已开发建立会员信息管理系统、行业专家库管理系统、培训管理系统、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系统等信息管理平台,同时利用协会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对协会各项工作和活动进行宣传报道,使会员及外界能及时地了解协会动态、获取行业资讯,同时也为会员提供了展示企业风采的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未来,协会将进一步发挥专业优势、发扬燃气人精神,结合自身资源和优势,助力会员企业做大做强,提升行业竞争力,为佛山市城镇燃气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助力。
协会根据章程规定可以从事下列活动:
(一)组织市场开拓,发布市场信息,编辑专业刊物,开展行业调查、评估论证、培训、交流、咨询、展览展销等服务;
(二)协调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会员与消费者之间涉及经营活动的争议;
(三)代表行业内相关经济组织提出反倾销调查、反补贴调查或者采取保障措施的申请,协助政府及其部门完成相关调查,组织协调行业企业参与反倾销的应诉活动;
(四)接受与本行业利益有关的决策论证咨询,提出相关建议,维护会员和行业的合法权益;
(五)参与行业性集体谈判,提出涉及会员和行业利益的意见和建议;
(六)参与制定有关行业标准,建立规范行业和会员行为的机制;
(七)加强会员和行业自律,促进会员诚信经营,维护会员和行业公平竞争;
(八)组织会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九)开展行业协会宗旨允许的业务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授权或者委托的其他事项。